韩成字[2005]2号
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修订的教学计划已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04级起正式实施。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结合面授工作的实际,现就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公共课程有关考务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课程的考核
本科各专业公共课程开设6门,其中,《大学英语》(英语专业改为《大学语文》)、《教育法规》(教育专业改为《大学语文》)2门课程的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我院统一命题,各院系组织实施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载;《政治理论》、《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学》、《心理学》4门课程专科阶段已经开设,各院系应以提高层次和水平为重点,可按专题讲座形式进行授课。课程考核由授课教师命题,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记载。
专科各专业开设公共课程7门,其中,《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2门课程由我院组织统考;《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文写作》3门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由我院统一命题,各院系组织实施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载;《教育学》、《心理学》2门课程,由授课教师命题,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记载。
二、统考和教考分离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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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考试课程 |
考试时间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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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大学英语(或大学语文) |
大二暑假 |
具体时间由各院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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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或大学语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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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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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原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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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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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基础 |
大一暑假 |
每年7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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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
大二暑假 |
(如有变动,以我院通知为准)
三、评卷和成绩评定
所有公共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除外),无论采用何种考核方式,均由原授课教师评卷。授课教师要结合学生面授考勤和完成作业情况综合评定该门课程的成绩,并在《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考勤和成绩登记表》中分别详细记载。凡面授期间缺勤或没有按规定完成作业的,授课教师和各院系应按《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考核和成绩记载”的规定处理,即该门课程总评成绩应按不及格处理。
四、成绩和试卷管理规定
实行统考和教考分离的本专科上述7门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除外),授课教师应在该门课程考试后二个月内,将《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考勤和成绩登记表》和考试试卷(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列)直接送交我院教务管理科,试卷由我院保存,《考勤和成绩登记表》由我院整理后,分别发送各院系和各教学点。
对于有两次没有按时报送成绩和上交试卷的公共课授课教师,我院经报请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不再聘请其担任成人教育公共课程的面授工作。
五、本、专科《大学英语》第一学期和其他公共课程的成绩评定,也应按《韩山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考核和成绩记载”的规定执行;考核试卷和《考勤和成绩登记表》由授课教师直接送交相关院系的成教教务员。
六、实行教考分离和统考的本专科上述7门课程,课程成绩总评不及格由我院组织重修考试。
七、本规定自2004级起实施。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