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应事先向所在系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并报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备案后方可缓考,缓考安排在该课程的补考时间进行。
二、学生应于考前十分钟进入试室,迟到半小时以上者不得进入试室,考试半小时后才准交卷离开试室。
三、考生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只能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在试卷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四、凡是闭卷考试科目,除教师指定必须携带的工具和笔墨外,学生不得携带课本、学习资料、纸张等进入考场,带来书物应集中放在指定地点,试卷及草稿纸由教师发给,不准带出考场。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考试时要保持考场肃静。不准吸烟,不得随意走动。如对试题字迹不清楚需要询问时,要在开考后二十分钟内举手发问。答卷完毕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或交谈答案。考试时间结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时交卷离开试室。
五、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试。凡交头接耳、旁窥、夹带、传递、抄袭他人答卷,弄虚作假,以及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者,均属作弊行为。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