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行成绩评定
(一)操行成绩评定的等级和条件
操行评定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进行评选。各等级条件要求如下:
1.优秀: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积极参加本单位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自觉认真遵守<<韩山师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规定和学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既努力学习政治和文化,又努力工作,完成任务好,出勤率高,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良好: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本单位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自觉遵守<<韩山师院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规定和学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能较好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完成任务较好。
3.中等: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积极参加本单位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中表现一般。
4.及格: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参加本单位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中,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中不够自觉。有缺点、错误,但经教育后,有所认识,并有改正的决心和表现。
5.不及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教育后仍不悔改;或违反政纪国法,受处分者。
(二)评定办法
1.先由学生本人写好书面的个人总结,自报操行成绩,然后交任职单位提出意见,写上鉴定,加盖公章,密封后由学生带交给班主任。
2.班主任评定学生操行成绩时,参考学生个人总结及自报的操行成绩、单位鉴定、考勤情况、参加学习的表现,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学生意见,做出评定,写上意见,送成人教育学院审查、存档。
3.学生操行被评为不及格者,班主任要调查落实有关事实,写成书面材料报成人教育学院。
二、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操行成绩优秀。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习和考试。不旷课,依时缴交作业,“三好学生”各科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各科考试成绩均在75分以上。
3.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关系,完成本职工作好,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服务精神好,积极认真地做好学生干部的工作。
(二)评选办法
1.班主任根据上述条件提出初选名单(其中“三好学生”名额占各班人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占各班人数的10%),经成人教育学院审核,然后发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表,由本人填写自我鉴定,班主任提出意见后送交成人教育学院。
2.成人教育学院经研究核定后,呈送学院审批。
3.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并记入学籍档案。
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一)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第三学年被评为“三好学生”:
2.第一、二学年中有一年被为“三好学生”;
3.三年中全省统考科目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者。
(二)评选办法
1.班主任根据上述条件提出初选名单(其中“优秀毕业生”名额占全班人数的5%),送成人教育学院审核研究、然后造表,呈送学院审批。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均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并记入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