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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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成字[2006]3号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单位进行办学水平评估的通知》(粤教高[2003]123号)和《开展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评估的补充通知》(粤教评[2005]11号)的文件精神,针对我院在迎评促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校外各教学点接受省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及评估结论

成人高等教育评估是国家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和《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高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办学水平评估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综合测评和全面评估。这次评估,对我院和教学点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和规范成人教育管理,深化成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成人教育事业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这次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评估结论分: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级,各等级的评分标准如下:
  优良: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各项二级指标评分在 “合格”以上(含“合格”);

合格:总分在75—85分之间(含75分),各项二级指标评分无“不合格”;或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但二级指标有“合格”以下的(不含“合格”);

基本合格:总分在60-75分之间(含60分),“不合格”二级指标不超过10%;或总分在75-85分之间(含75分),但二级指标有“不合格”;

不合格:总分在59分以下;或总分在60-75分之间(含60分),但“不合格”二级指标超过10%。

各教学点要认真对照《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高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办学水平评估方案》,深入领会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评估目的和思想的认识,查找教学和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和建设,树品牌意识,创一流成绩,力争各项评估指标达到合格。

二、评估材料的采集时间

根据《开展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评估的补充通知》的要求,评估的时间跨度改为2001年7月至2005年7月,涉及的年级为99级第三学年、00级第二、第三学年、01级至05级。因时间跨度较长,涉及的年级较多,需采集的数据和材料也较多,任务相当繁重。各教学点领导和有关老师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责任落实到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评估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评建冲刺阶段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6年2月底前)

进一步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调整健全评估机构,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制订冲刺阶段工作计划。

(二)第二阶段(2006年3-4月)

根据评估数据采集和材料收集提纲,按二级指标及其指标内涵和评估方法,全面细致做好材料的收集和建设、完善工作;材料补充完善之后,要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并按二级指标要求分别建立档案盒。

在材料收集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或数据不齐全需要我院提供的,均要求按《韩山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水平评估材料收集提纲》列出清单,并请于4月10日前统一送交成教学院办公室(邮箱:hs_cjc@hstc.edu.cn)。

各教学点自评报告(修改稿)务必请于4月25日前寄(送)交成教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传送到邮箱:hs_cjc@hstc.edu.cn )。

在这一阶段,我院将组织有关专家、人员对教学点的评估材料进行初评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三)第三阶段(2006年5-6月)

各教学点根据自评和我院初评整改意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有关材料,做好接受省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前的所有工作,美化环境,营造良好的迎评氛围。

在这一阶段,我院将就评估材料的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有关问题,召集各教学点负责人进行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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