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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案]第八章 共产主义道德规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3-15 20:39:51 阅读次数:

第八章 共产主义道德规范

1.学时:4学时

2.重点:全心全意为人民,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共产主义道德中最基本的规范。

3.难点:如何理解真理,以及如何坚持真理的问题。   

 

  在共产主义道德的规范体系中,道德规范不仅是基本的成分和主要内容,而且居于突出的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共产主义道德主要是通过一系列道德规范,来具体表达它的根本指导原则,直接评价和调整个人和社会以及人们相互间的关系的。

 

第一节 关于道德规范的一般性问题

一、道德规范的定义

    第一,从概念的种属关系来看,道德规范是行为准则,但它不同于诸如政治规范、法律规范等等行为准则,它是行为善恶的准则。它不同于道德原则,以及某些特殊领域的行为善恶准则,它不是人们对待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的行为善恶标准,而是分别为对待某一种重大社会关系的行为善恶标准。它比特殊社会生活领域的行为善恶准则具有普遍性,但是,

它的普遍性,在于相应的那种社会关系是每一个人都要遇到的,并在这一社会关系上所应当遵守的。

    第二,从道德规范的来源看,一方面,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形成起来,并以某种风俗、习惯和传统等形式固定下来的“应当”与“不应当”的关系。另一方面,它作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准则,又是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人们对这种实际关系的认识,这种认识往往是由某些代表人物对上述实际关系进行概括和提炼而表达的行为准则。

    因此,道德规范是一定的社会或阶级,从某种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形成和概括的,人们

在某种社会关系中应当普遍遵循的行为善恶准则。

二、道德规范的产生和形成

    ()道德规范是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及其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客观要求

    从现象上看,道德规范总是作为人们内心的一种势力、权威和指挥者,起着支配人们的行为和善恶评价的作用,这种作用好似一个“人类行为的神秘指挥者”。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考察道德规范的产生和形成,既不停留于此,更不受此迷惑,而是深入到这一现象的背后,探寻它形成的历史的必然性及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

    这样的探索表明,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总是适应各自时代物质资料生产发展的要求。形成相应的经济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进而由于这些社会关系的建立、巩固和发展的客观需要,形成了各种相应的道德要求。一定社会或阶级的人们,自发地或自觉地对这些存在于实际生活里的道德要求,进行直观的或抽象的提炼和概括,便逐步产生和形成了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规范。

    ()道德规范是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总结和概括

    道德规范作为人们普遍遵循的行为善恶准则,同那个时代社会成员个体的道德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它起始于当时社会成员的道德行为,又体现于社会成员的道德行为之中。离开了社会成员个体的道德行为,道德规范就不能形成,即使被提出来,也不能对人们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但是,道德规范作为一定社会或阶级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善恶准则,又不等同于每个社会成员个体的道德行为。第一,它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人们共同道德生活经验的积累,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成员的普遍道德行为的总结;第二,它是作为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道德行为和道德生活的,并因此往往要高出于当时大多数成员个体的实际道德生活实践。

三、道德规范的阶级性

    ()在阶级社会中,道德规范大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各个阶级的道德规范,特别是它们的基本的和主要的道德规范,从根本上说来,都是从它们在阶级斗争中的利益出发来概括当时社会的道德关系和道德生活的,并且,是用以把社会成员的行为,引导到本阶级需要的社会秩序范围内的。因此,道德规范总是深深地打上了各个阶级的印记。

  (二)不能把道德规范的阶级性问题简单化,必须坚持具体分析

    道德规范的阶级性问题,在“公德”和“私德”有不同的情形。按照一般的说法,所谓私德,是指个人在私人生活和私人交往中的道德准则;所谓公德,则是指人们在个人和社会整体关系中的道德准则。在阶级社会中,道德规范的阶级性,在各种私德中表现得弱一些,而在各种公德中表现得强烈一些。但不能认为,任何私德都不具有阶级性,而任何公德都具有阶级性。

    ()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阶级性同共产主义道德整个体系的状况是基本一致的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共产主义道德的主要行为规范,是从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利益中引申出来的,是直接为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服务的,并且多半只是在无产者中才真正成为行为准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共产主义道德规范在性质上还属于无产阶级的行为准则,但从它作用的范围和对象来看,巳日益增多地成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遵守和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四、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形成和概括

  ()概括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基础

    概括共产主义道德规范,既不能是主观随意的,也不能简单摹仿和移用别的时代和阶级的道德规范,而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作为概括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基础和出发点的因素。

   (二)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原则

    共产主义道德的行为规范,必须坚持这样几个原则:第一,必须体现共产主义道德的根本原则;第二,必须包括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反映和调节的主要社会关系,特别是这些关系中所包含的个人同社会整体的利益、事业、活动的关系;第三,必须大体适用于共产主义道德体系发展过程的各个历史阶段。

    ()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

    共产主义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要求,应当高于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普通的道德行为水平,使它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既不是高不可攀的,也不是轻而易举的,而是经过长期磨炼和修养所应当和可能逐步达到的。

    ()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民族特点

    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出发点、内容和要求,在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应当是基本一致的。但是,在表达形式上,应当顾及到每个民族的道德传统。具有民族的特点。以利于各民族人民掌握和施行。

 

                     第二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一规范,是人们对待个人和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民之间关系的道德行为准则。在共产主义道德的所有规范中,它是最基本的规范,其他规范都同它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客观依据

    ()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

    无论在什么历史条件下,人民都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都是社会前进运动的最主要的推动力,都代表着历史发展的方向。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作为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真正代表社会的整体利益

    无论在什么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都是社会的主体。所谓无产阶级的完整利益,所谓社会的整体利益,说到底,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的根本利益。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作为道德规范,不仅直接体现着共产主义道德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实质,而且是保障共产主义道德强大生命力的基础和源泉。

    ()全心全意为人民,是共产主义者最根本的人格特征和最重要的成长基础

共产主义者的人格特征可以是多方面的,成长的道路是广阔的,但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则在于一切言论行动都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离开这一条,就不是共产主义者,就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基本要求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每个人都有一些属于个人的事需要自己处理,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个性和特长来发展自己,也就是说,都有某种个人利益。但是,这种个人利益不应当脱离人民大众的整体利益,不应当凌驾于人民大众的利益之上。在任何时候处理任何问题时,个人都应当把人民大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必要的时候,必须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而自觉牺牲个人利益。

    ()一切向人民负责

  个人的一切言论行为,都应当有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力求给人民带来益处,而不应当有任何轻率的态度,更不应当有意损害人民。凡是有利于人民的事情,能够减轻和解除人民疾苦的事情,就应当尽力去做;凡是有损于人民。给人民带来或加重痛苦的事情,就应当避免和反对。如果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发生了有损于人民的言行,就应当诚恳地作自我批评。

  ()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

    要坚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坚信人民群众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要同人民大众保持最紧密的联系,与人民同甘苦、共命运,随时听取人民的呼声,接受人民的监督,吸收人民创造的经验。

    ()关心、爱护和帮助同志

    正确处理同志关系,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的重要要求。同志关系是指理想、事业、志趣相同的人之间的关系。在社会主义时期,由于绝大多数人都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同志关系便更加广泛。因此,无论革命时期或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同志之间的关系是与个人和人民之间的关系一致的,并且是个人和人民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同志关系上的道德要求,归结起来就是:“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

    ()同危害人民的一切阶级敌人、坏人坏事和错误倾向作坚决斗争

    这一点,不仅是一个人应有的政治立场,而且是考验一个人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的重要方面,这不仅需要有宽广的胸怀,而且需要有大无畏的勇气。这种斗争精神,不仅表现在敌人行将打倒,坏人捉拿归案,错误倾向正被纠正时,敢于站出来谴责,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敌人还很强大,坏人还很猖獗,错误倾向十分严重时,敢于站在斗争的最前列。

 

第三节  共产主义劳动态度

一、劳动态度作为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客观依据

    ()劳动态度具有道德意义

    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等,都有一个劳动态度问题。一般地说,劳动是人和自然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劳动本身是不具有道德意义的。但是,劳动态度则不同,所谓劳动态度,是人们从事劳动的动机及其在劳动中的行为价值。人们是否乐于参加劳动,是为个人的物质利益而劳动,还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劳动,直接涉及到社会生产过程中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这是每个人在劳动过程中都要进行选择的态度问题。

   (二)劳动态度的道德价值取决于社会关系的性质

    劳动是人类脱离动物界的根本动力,并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们在任何时代的生产过程中,都有一个劳动态度问题。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在同一阶级社会的不同阶级,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在同一社会关系体系中的地位不同,而对于劳动的态度也是不同的,甚至是根本对立的。

    ()在公有制社会里,劳动态度具有特殊的道德价值

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里。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劳动的社会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方面,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应当而且有了可能以主人翁的身分自觉地参加劳动;另一方面,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在主要意义上,都是社会总劳动的直接构成因素。由此,劳动态度问题,不仅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普遍的道德价值,而且成为衡量个人品德完善程度的重要尺度。

二、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基本要求

  ()自觉自愿地为公共利益劳动

    从事劳动,主要不是为了谋取和扩展自己的私人的特殊利益,而是为了创造和增加社会的公共财富。这种为社会造福的劳动,并不是来自特殊机关的强制,也不是仅仅看作自己在为他人和社会尽义务,而完全出自于为公共利益劳动的自觉要求和习惯,甚至是出自于健康的身体的自然要求。

    ()不计定额地从事劳动

在劳动过程中,不计较定额的高低,不受法定定额的限制,而高度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从事自己的工作。

  ()不计报酬地从事劳动

    从事劳动不是出于指望得到报酬,不是为了索取某种个人权利或荣誉而履行的一种义

务。

三、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实现问题

    ()社会主义时代,在全体社会成员中,不可能广泛形成也不应当普遍推广共产主义劳动

    在社会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力还没有达到高度发达的水平,社会公共财富还没有达到各取所需的程度,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加之人们意识中还有剥削阶级和小私有者的思想影响,不可能在全体社会成员中,普遍养成完全出于自觉为社会公共利益劳动的习惯。在这种社会状况下,要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广泛实行没有定额、没有报酬的劳动,只能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可能生长和应当提倡共产主义劳动态度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制经济占居主导地位并拥有优势,劳动者处于主人翁的地位。因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生长和提倡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客观条件;同时,一些社会成员特别是先进分子做出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生动事迹,又教育和影响了广大群众。

  ()要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实际出发,倡导共产主义劳动态度

    在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应当积极提倡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宣传全面的或某些方面具有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典型;另一方面,又要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实际状况出发,提出一些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具体要求。这样,社会倡导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就既不会是空洞的道德说教,又会引导人们逐步培养起共产主义劳动态度。

 

                        第四节  爱护公共财物

 

一、爱护公共财物作为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客观依据

   ()公有制经济关系的客观要求

  公有制的社会条件下,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仅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法律规范,而且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道德规范。珍惜和保护社会的、集体的公共财物,最终也是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公有制的经济关系,又为爱护公共财物这一道德规范,

提供了成为人们实际行动的客观可能性。

    ()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要内容

    社会整体利益最突出的表现形式,就是创造、保护和增加社会的公共财富。共产主义道德是以谋求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基础的,就应当积极引导人们珍惜和爱护社会的公共财富。

    ()个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感的重要体现

一个人对于社会整体利益的道德责任感,不仅应当体现在对人民的忠诚,体现在社会公共事业和进步活动中有主动性、创造性和自我牺性精神,而且应当经常地体现在珍惜和维护社会的公共财物上。

二、爱护公共财物的基本要求

  ()关心公共财物比关心个人财物为重

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同社会主义法律一起,尊重和保护人们通过正当途径获得的个人财产不受侵犯。但同时又提倡人们把关心公共财物放在第一位,谴责不合理扩大个人财产的倾向,反对在个人财产方面的特权作风。

    ()要公私分明

    决不允许侵犯和损害公共财物,不能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不能慷公共财物之慨,拉关系,徇私情。

    ()要勤俭节约

    要以主人翁的态度,精打细算地使用社会公共的财力和物力,尽可能减少消耗,减少废品,化废为利,避免任何浪费。

    ()要合理开发和利用社会和集体的自然资源

    礼会的公共财物,不仅包括已实际构成社会财富的劳动产品,而且包括社会和集体的自然资源。人们应当为了使自然能够更长久。更充分、更好地为人类服务。为了现代人类的进步和未来人类的生存,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尽可能保护和再生产自然,同一切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行为进行斗争。

    ()要同一切损害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要严以律已,履行爱护公共财物的道德义务,而且要批评和抵制一切以集团或个人名义损害公共财物的不良倾向,以至在必要的时候,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和侵犯。

 

第五节  热爱科学  坚持真理

一、热爱科学、坚持真理作为道德规范的客观依据

  ()掌握和运用科学真理,是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重要手段

  科学真理由于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而,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给人类社会带来利益。共产主义道德必须顺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倡导和推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以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尊重、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所揭示的真理。

    ()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斗争是长期存在的,要坚持真理,修正谬误

    在阶级社会里,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斗争,除了有深刻的社会和阶级根源而外,也有其认识论的根源。在消灭阶级以后的社会里,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斗争,也仍然会继续以新的形式和内容而继续存在。虽然真理总是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但是,无论如何,谬误总是有损于人类利益的,唯有真理才是能够造福于人类的。因此,共产主义道德必须顺应这一客观要求,积极倡导和推动人们以强烈的责任心,掌握科学,勇于探

索和坚持真理。

    ()掌握科学真理是人类自身发展的重要方面

  人自身的全面发展,从总体上看,主要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而且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就人的群体和个人的发展来看。除了健全的体魄外,道德水平的提高可以促进智能的发展,而智能的发展也可推动道德的进步。掌握和运用科学真理,不仅是人的智能的内容,而且是人发展智能的手段。

二、热爱科学、坚持真理这一规范的基本要求

    ()要有掌握科学的热烈愿望和追求真理的献身精神

    ()要刻苦钻研并力求掌握马克思主义及其他具体科学所提供的真理性知识

    ()要自觉地运用科学真理于社会实践

    ()要勇于发展科学,探索真理

    ()要敢于和善于同一切愚昧和谬误作斗争

    ()要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六节  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

一、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作为道德规范的客观依据,

    ()无产阶级所处的历史环境

    在各国社会生产力以及相应的其他社会生活条件尚未趋于一致之前,在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隔离和对立的状况尚未消失之前,各国无产阶级还只能是民族的,只能在本民族范围内形成、发展和壮大,并以本民族为主要活动场所。另一方面,由于资本是一种国际力量,各国无产阶级的经济状况和阶级敌人又是国际性的,而不是民族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里,无产阶级不能不要求本阶级的成员及其领导下的本民族人民,在处理个人和祖国整体利益的关系中,采取正确的态度和合宜的行为。

    ()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

    无产阶级的最终目的是使全人类从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及其他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从

而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实现共产主义。但是,这个宏伟而壮丽的远景,只能一步一步地去实现。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之前,每个国家和民族的无产阶级所肩负的直接历史使命,首先是要使本民族从资本主义及其他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在本民族范围内,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建设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为实现共产主义准备条件。

    ()无产阶级的解放条件

无产阶级的解放,是国际性的事业,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在这个过程申,它所从事的革命和建设,也需要有良好的国际环境,需要各国无产阶级和进步人民之间互相学习、互相配合和互相支援。但是,各国无产阶级首先必须立足于本国,立足于自己力量的基点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依靠本国人民的智慧、力量和奋斗,来探索和确定适合本国特点的革命和建设道路。

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基本要求

  ()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个人的一切

  ()要自觉维护祖国的独立、完整、统一和尊严

    ()要自觉维护祖国各族人民的安定团结

    ()要自觉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奋发进取

    ()要有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

    ()要尊重、关心和支持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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