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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线索]伦理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3-15 20:13:53 阅读次数:

《伦理学》是荷兰十七世纪哲学家斯宾诺莎Benedictus deSpinoza1632-1677的主要哲学著作。原名是《用几何学方法作论证的伦理学》。写于1663—1675年,1677年他去世后由朋友出版。本书在西方哲学史上有较大的影响。中文译本可看《伦理学》,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

斯宾诺莎1632年生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市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青少年时期接受犹太教育,曾在犹太教会学校学习希伯来文、旧约和犹太典籍。毕业后受到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研究了布鲁诺和笛卡尔的哲学。他逐渐怀疑和批评犹太教义,他不受利禄的诱惑,也不屈服于强暴,最后被开除教籍。他后来靠磨光学镜片维持生活,继续研究哲学,追求真理。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在纪念斯宾诺莎时说:“为真理而死难,为真理而生更难”。纵观斯宾诺莎的一生,确实可以说他是一个“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人。

《伦理学》一书形式上最大的特点是采用了几何学的论证形式写哲学著作,全书都是由一些定义、公理、命题构成。对斯宾诺莎这种方法论上的新的尝试,后来的哲学家有褒有贬,评价不一。全书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讨论了上帝、自然、心灵的起源、情感以及人类的奴役和自由问题。

本书从论述神的本性开始。在斯宾诺莎的哲学中,神、实体和自然这三个术语的含义是一样的,神即自然,即实体。神是唯一的、无限的,其本质就包含着它的存在。实体是自因,即自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和根据,它不需要别的东西来说明其存在。不仅如此,神是万物的自由因,万物的存在以神为根据,预先为神所决定。任何别的方面的知识的获得都要以对神的认识为前提。站在严格的决定论的立场上,斯宾诺莎批判了神学目的论。实体具有无限多个属性,但是人的认识能力所能知道的只有两种:广延和思想。属性是心灵认为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实体和属性要通过样式表现出来,样式就是实体的特殊状态。物体是神的广延用性的样态,心灵是神的思想属性的样态。它们是从不同的方面表现同一个实体。属于思想属性的样态系列和属于广延属性的样态系列服从同样的因果秩序。观念的秩序和联系与事物的秩序和联系是同一的,但这不是因为思想的样态系列反映了广延的样态系列,而是因为二者都是同一实体的表现。

在《伦理学》第二卷中,斯宾诺莎讨论了心灵的起源和本质问题。心灵虽然是实体的无限属性之一种,但是对道德行为说来是极为重要的一种。与传统思想否认自然界的完满性不同,斯宾诺莎认为所有的东西都是上帝的部分,都是完满的。

斯宾诺莎认为,人心中一切与神相关联的观念都是真观念,是与事物相符合的观念。由真观念正确推演出的观念也是正确的观念。当观念间的联系依照人自身的情状或情感的秩序和联系时.就会有不正确的认识。而当观念间的联系依照神的理智的次序和联系时,就产生正确的知识。他把知识分为三种:第一是意见或想象;第二是推理的知识;第三是直观知识。

关于人的奴役和自由问题,斯宾诺莎指出他的目的是使人摆脱奴役状态,从被动的情感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理性的指导下自由地生活。人的自由的获得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是认识神的本性的必然性,二是使情感服从理性的支配。受情感支配的人是被动的,受理性支配的人是自由的。真正的理性生活需要对神的理智的爱,需要对神有真正的知识。心灵最高的善,即至善,是对神的认识和追求。对感官享乐和名利的追求不是对真正的善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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