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食品、饮用水、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班:
为切实加强我系学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以及消防安全教育,有效遏制学生公共食品安全及消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6号)的部署,结合学院近期有关通知要求,现对做好我系学生食品、饮用水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要从维护学院稳定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学生食品、饮用水安全、消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做好学生的食品、饮用水安全、消防教育工作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近期各班要以深入学生宿舍劝导、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安全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消防知识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增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消防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要提倡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在校内从事任何餐饮、食品贩卖活动;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 “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菜)和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从校外预定餐饮、食品,严禁购买和携带“三无”熟食品进校园。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保证充足的休息;有病及时就医等。要重点教育学生不从学院周围小摊小贩购买无卫生许可的餐饮品,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重视消防安全,不在宿舍使用违规用电器,不在宿舍烹煮食物,不乱拉电线,养成出门顺手关闭电源的好习惯。
三、彻底清除学生宿舍内的垃圾物品,保证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减少传染性疾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四、各班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在食品、饮用水安全、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请各班将近期开展食品、饮用水安全、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
政法系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