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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长廊]斯宾诺莎
来源:伦理学精品课程 作者: 发布时间: 2007-8-27 11:20:20 阅读次数:

别涅狄克特·德·斯宾诺莎(Benedict de Spinoza1632——1677),荷兰犹太人,出身于经商世家。1639——1645年,以巴鲁赫·德。斯宾诺莎(BaruchdeSpinoza)之名就读于阿姆斯特丹一所犹太教会学校,被视为犹太教的希望——“希伯来之光”。毕业后经营商业。1652年,进拉丁文学校学习拉丁文,兼授数学、希伯来语。在这里,斯宾诺莎接触了笛卡尔的哲学、卢克莱修的原子论、布鲁诺的自然哲学。因坚持思想自由,怀疑灵魂不灭,否认天使存在,主张上帝是有广延的存在,1656年,斯宾诺莎被犹太教永远革出教门,并被逐出阿姆斯特丹。随后,他更名避居,以磨制透镜为生。1660年,迁居莱茵斯堡后,他以通信方式组建了一个哲学学习小组。1662年,他给莱登大学神学系一个学生讲授笛卡尔哲学,讲义后来辑录成书。1673年,普鲁士国王有意聘请斯宾诺莎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但因言论自由受限而被拒聘。1677年,斯宾诺莎在贫病交加中去世,年仅45岁。

    斯宾诺莎早朔哲学著作有《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笛卡尔哲学原理附形上学思想》《知性改进论》等,晚期哲学著作有《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其中只有《神学政治沦》在他生前出版过。

   《伦理学,依几何学程序证明》是斯宾诺莎一生中著述时间最长、耗费心力量多的一部代表作。全书包含五个部分:一、论神;二、论心灵的性质和起源;三、论情感的起源和性质;四、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五、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每部分中有界说和公则或公设,公则或公设下有诸多命题,各个命题后有证明,有些还有附释和绎理,全福的结构完全是几何证明式的。核书不是一部伦理学专著,但其第四、五部分中包含丰富的伦理思想。这里先简介其中的形上学和认识论方面的学说,然后分节介绍其中的伦理思想。

     斯宾诺莎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包含人于自身中。宇宙中只有一个最高的存在——实体(substantia),也就是神(Deus)或自然(natura)。它依赖于自身而存在,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自身的存在即是自身的本质的绝对根据。实体的本质通过无限多个属性(attributus)表现出来。人类只能认识这些属性中的两个思维。这两个属性是实体、神或自然的本质,是宇宙的活动力量。它们是主动的、永恒的、无限的属性,二者之间并没有互相影响、彼此作用,但却共同存在,相异地表现同一个神或实体。同时,属性又表现为直接的永恒无限样态(modus)与间接的永恒无限样态,分别描述神的属性之绝对本性和其分殊 affectio)。就广延而言,神的属性之绝对本性是运动和静止,其分殊则是宇宙的全貌,构成自然万物的动静守恒规则。就思维而言,神的属性之绝对本性是绝对理智,作为神的属性之分殊的宇宙全貌则表现为精神领域的观念逻辑推演规则。神及其属性通过永恒无限样态的中介和媒介表现为有限样态,这就是自然中的一切个别事物(如物理领域中的个别自然物体,心理领域中的个别观念、情感和欲望)。由于必然无限样态的绝对必然的法则的支配,作为有限样态的各个自然领域及自然本身都构成本质一致的无限的必然的因果系列。在斯宾诺莎看来,实体及其属性是能动的作为原因的自然,而样态或样式则是被动的作为结果的自然。但是,这两种自然其实都是同一个自然。

作为自然的一部分的人是有限样态的存在。当实体的思维属性过渡成为自然物时,人本身是心灵样态的存在;当实体的广延属性过渡成为自然物时,人本身表现为身体样态的存在。二者的区别还在于心灵是人的身体的复合观念或观念系统,并以身体的存在状态作为心灵的观念对象。但由于二者都源于神或实体的必然性,所以心灵和身体是一体的两面存在,都是相对于神或实体的有限样态的存在。外物对人的身体的刺激所产生的结果是形象及其观念。人们不可能由此获得真知识,而只是得到零碎的、混乱的错误知识。所以,想象(imaginatio)因形象的不稳定性、受制于他物、局限于人身情状而变得不可靠,W之中的真实观念纯粹产生于人内在的心灵,并因其内在本质的主动性、客观性和人人共同的秩序性使人得到真知识,使人自觉接受理性的指导。斯宾诺莎同时强调。真理既是自身的标准,又是错误的标准。他划分人类知识为三类:意见或想象,仅依照自然界的共同形象、现象或名称、符号而定,这是不可靠的;理性(ratio),产生关于事物的共同之处的普遍的抽象知识;直观知识(scientiaintuitiva),是真正真实的对于神的理智之爱,我们因它而达到自由和幸福,唯有这种知识是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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