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历证书相片采集通知
来源:政法系办公室 作者:政法系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12-8 15:21:25 阅读次数:
各位学员:
学历证书相片采集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环节,采集到的照片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同时也用于学历证书的制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相片采集的时间安排
根据新华社广东省图像采集中心的安排,我院成人高等教育2009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工作定于2007年12月19日上午8:10到伟南楼302系办公室集中,在班主任或班长处缴费报到,再由班长带队到韩师东区成人教育学院照相,(按教育部规定,每生收相片采集工本费15元)各班班长按拍摄人数将款收齐后在拍摄时交成教学院,成教学院汇总后交拍摄组。
二、学生应有序参加拍摄
(一)学生应带齐身份证、学生证,准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图像拍摄,拍摄时不能穿着黄绿色上衣。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拍摄工作,各专业毕业生应按安排表中安排的起始时间,提前20分钟到拍摄地点集中,在相片采集过程中,各班班长或班主任在场指导学生以班为单位列队,有序地进行拍摄。(历史班照相的起始时间是:8:30至8:45;思想政治教育班照相的起始时间是:8:45至9:10)
(二)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图像采集的,可在2008年4月前到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83302077。
政法系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班主任高老师电话:2522297(办)13671447668
思想政治教育班班长黄小鸿电话:13502698732;
思想政治教育班副班长谢昭华:13829465566、0754—2886683
历史班班长黄浩庆的电话: 13923904274 0754-53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