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学》教学大纲
修订单位: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
执 笔 人:林见春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中文名称:物权法学
2.课程英文名称:Property Law
3.课程类别:必修
4.适用专业:法学
5.总学时:36学时
6.总学分:2学分
二、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物权法是大学法学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课。它是为了适应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物权法基本知识的需要而设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使学生获得物权法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对法律基本概念的理解能力,对法律现象的分析能力和对社会问题的抽象思维能力,为此后学习后续课程和在实践中处理物权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理论教学内容与教学基本要求
第一章 物权概述(6学时)
教学内容:1、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2、物权的类型
3、物权的变动
教学要求:学习本章要了解和认识物权的基本知识,包括: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分类、物权的效力、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变动。
重点、难点:1、物权的类型
2、物权的变动
第二章 所有权(6学时)
教学内容:1、所有权概述
2、不动产所有权
3、动产所有权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要了解和认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种类、权能,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理解和掌握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不动产相邻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处理原则,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
重点、难点:1、所有权的权能
2、所有权的取得
3、所有权的转让
第三章 共有(6学时)
教学内容: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2、按分共有
3、连带共有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要了解和认识共有的概念和特征,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特征及效力。
重点、难点:1、共有的分类、区别
2、连带共有制度
第四章 用益物权(9学时)
教学内容:1、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点
2、国有土地使用权
3、土地承包经营权
4、宅基地使用权
5、地役权
6、典权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要了解和认识各种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和掌握各种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内容、消灭等。
重点、难点:1、用益物权的特点
2、土地承包经营权、典权
第五章 担保物权(9学时)
教学内容:1、担保物权概述
2、抵押权
3、质权
4、留置权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要了解和认识各种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和掌握各种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内容、消灭等。
重点、难点:1、抵押权的行使与效力
2、质权的行使与效力
3、留置权行使条件
四、考核方式:
闭卷考试
五、成绩评定:
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六、本课程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措施
本课程主要通过课堂讲授完成基本理论的掌握,通过案例讨论训练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模拟法庭和业务见习达到基本技能的培养。通过社会调查对所学理论加以深化和发展。物权法的理论性和实务性都很强,建议在教学中对基本理论一定要讲清讲透,对一些改革动向和理论问题向学生作适当的介绍。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要注意取其精神实质,选择的案例要有典型性、新颖性、适当的难度和深度。
七、教材与参考书
教材:郭明瑞主编:《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主要参考书目:
1、王利明著《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2、孟勤国著《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1月第11版
3、梁慧星、龙翼飞、陈华彬著《中国财产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
4、谢在全著《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
5、史尚宽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